实践中,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后,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,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一人名下,但这并不意味着该房屋的真实产权人即为该未成年子女,法院而应考虑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。
如果真实意思确实把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,离婚时应当将该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,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暂时管理;如果真实意思并未表明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,离婚时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。